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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通区开展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牛奶产业稳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4〕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区牛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在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吴忠市利通区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经过7个工作日的征求意见,共征求6条意见,采用了2条,其他不采用意见向提出单位做了解释回复。同时现场向28家经营主体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征求意见结果有异议或反映相关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举报电话:0953-2123852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2日(7个工作日)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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