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利通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作者: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始终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年度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细化分解到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严格执行民政、残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民政行政行为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

   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严格执行学法计划。制定了《利通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2020年以来共组织14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局党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局在12月,针对《宪法》《民法典》进行集中重点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深对《宪法》《民法典》精神的领会,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二是不断健全学法制度。制定了《利通区民政局会前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宪法、保密法宣传学习,2020年以来共组织普法专题学习6次。三是深入营造宣传氛围。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做到尊法、守法、学法、懂法。2020年以来,共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专场宣传活动32场次,印制发放社会救助、移风易俗、政策知识等宣传彩页15000余份,受众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在利通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社会救助信息76条,极大地提高了低保政策和社会救助政策在群众当中的知晓率,使老百姓成为社会救助工作的督导员。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今年以来,对《胜利镇、金星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吴忠市利通区沙坝沟回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利通区沙坝沟回民公墓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征求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吴忠市利通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胜利镇、金星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等组织专家论证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二是落实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并有10人取得了执法证,确保了依法行政合法稳步推进,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做到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分别为婚姻登记处、残疾人联合会、沙坝沟回民公墓管理服务中心购买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推进文明执法。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了《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指南》,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利通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利通民政”政务微博已发布各类信息370余条,没有出现敏感事项。通过“多彩利通”微信公众号累计上报新闻稿件98件。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0年12月,我局对2010-2020年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将63件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其中,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4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无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8件。


  (四)依法依规,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加强公墓管理。依法完成沙坝沟回民公墓回收管理工作,并开展沙坝沟回民公墓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沙坝沟回民公墓总体规划,制定了《吴忠市利通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吴忠市利通区沙坝沟回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8月,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统战部(民宗局)协助召开了全区宗教界人士法律法规培训班,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在沙坝沟回民公墓进行埋葬的,凡回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不分教派、不分门宦、不分宗族、不分家族,均可进入公墓安葬,按穴位依次进行埋葬。截至目前所有送葬都进入集中埋葬区依次进行埋葬。2020年9月底,统筹协调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力量,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依法完成了对利通区沙坝沟回民公墓(尖山回民墓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寺坊、家族、宗族或个人标志式界碑112个、界桩10367个、钢丝铁丝网14072m,硬化方砖9886㎡,清理死树1300多棵。长期加大对沙坝沟回民公墓的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二是依法开展低保清理整治。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持续打击和整治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自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全区民政系统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1亿元。连续三年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与市银监、公安、国税、住建等13个市直部门共开展核对工作5批,先后完成新申请1555 户1940人的低保审核,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2798户3213人,节约低保资金94.9万元。三是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根据民间组织管理规定,我局对全区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了年检。对不按章程活动的限期整改,对常期不开展活动的或不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予以注销或取缔。2020年需年检社会组织107家,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共54家,参检率50.5%,合格54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53家。对未进行年间的53家进行通告并进行先期整改。今年依法新登记社会组织7家,注销8家,变更登记14家。四是依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根据我区行业协会商会现状,经我局筛查、自治区民政厅确认,需要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共有24家,截至目前已完成了 22 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脱钩,暂不脱钩有2家。通过这次脱钩工作的开展,使我区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原来的双重管理转变为依法直接登记,业务主管转变为综合监管,确保所有事项彻底脱钩,管理更加规范。五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为基础,通过社会征集、普查核实等方式,全面摸排全区地理实体中不规范地名,采取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等方式,形成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清单。确定不规范地名21条。其中:刻意夸大的“大”地名10条;怪异难懂的“怪”地名8条,一地重名的“重”地名2条,崇洋媚外的“洋”地名1条,标准化处理21条。六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截至目前,我办共登记结婚1934对,登记离婚1002对,补领结婚证1107对,补离婚证88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并进一步规范了婚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七是规范收养工作管理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核查,对我区的孤儿养育津贴进行提标扩面;我区现有纯孤儿20名,截至日前发放孤儿津贴187400元,新增纯孤儿4人,到龄取消6名。对新增和取消的人员,及时审核信息并完善系统后上报上级单位,确保不遗漏一名孤儿,切实做到了全面覆盖,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八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二代残疾证审核更换工作。截至2020年,为我区3367名残疾人进行了到期更换二代残疾人证工作。完成了我区328名申请评残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工作,重评后重度降级107名,轻度降级64人,升级24名、清退23名。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继续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报告绿色通道机制和定期例会制度,为民政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探索推行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

  (二)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拓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健全完善公职人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纳入晋升考核范围。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重点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将利通区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进行解读和宣传。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敏感性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的负面舆情信息,及时研判处理。

(四)继续加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由于我局民政工作人员刚取得执法证件,制度的健全和落实还需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法治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局党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执法业务和流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指标要求,全面推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

 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铸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促进民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充分利用民政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强新出台民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施法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相融合。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出贡献。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