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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7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作者: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及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提高认识,强化政治引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组织全局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审批能力,及时研究解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年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行政审批结果网上公示4件次。

2.落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根据科室工作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对局机关的职能进行了科学分解,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科室、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能、承诺方式、承诺事项、工作规范和要求。完善制定了窗口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考核细则,以日常考核促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升。

3.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半小时,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已召开1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测试等各类学法活动,参加利通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网上竞答,有效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

4.学习民法典,提升法律素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11次,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充分运用微信群、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我区991政务服务事项在利通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统一规范办事指南,细化审批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围绕深化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扣审批工作流程,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勘验评审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审批服务工作运转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

6.强化分工,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评议、司法审核、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通过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办事指南、法分分律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实现全区30个部门的991项“四级四同”事项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做到信息录入全面、规范、准确,实现录入同步率100%。实现了政务服务“一库管理,全区共享”。

7.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一是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屏、门头电子屏,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的引导台、填单台、窗口等处放置宣传册及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切实提高来往办事群众的知晓度。二是“三下乡”“3·15”、“五四”“全国科普日”“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和监督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利用局机关工作群、宁夏政务服务网、微博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件的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深化普法宣传,让党员群众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

(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1.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依法承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8个部门履行的74项行政审批事项,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区本级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加强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取消一批、下放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6个部门117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45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代办点办理。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情况。持续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审批事项,优化窗口布局、设置了3个综合服务窗口无差别受理8个部门74项审批事项,实现受理、审批、监管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通过统一受理、一次收件、并行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人员保障和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工作业务“一门清”,回答群众咨询“一口清”。

2.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三减一提升”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完成30个部门911项“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办结时限由22752个工作日压缩至356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率84.33%,重点提升即办件比率,即办件达到53.88%,办理时限压减率和即办件比例两项数据位居全区第一;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时限和环节,将医师职业注册、独生子女证、生鲜乳准运证等审核时限由法定的5、10、20个工作日压缩为1天之内办结的即办件;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清真食品准营证等承诺件的审核时限由法定的45和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和5个工作日办结。二是积极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聚焦企业和群众眼中的经营、领钱等主题,以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出我区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5件,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目前正在推进,上报自治区审核)。

3.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建设和平台功能提升。紧盯目标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县(区)四级四同事项录入工作,优化宁夏政务服务利通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全区30个部门的911项“四级四同”事项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802项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全程办理、上门服务、代办、快递送、就近办等形式可实现“不见面”办理,可不见面办理率达到80.93%。二是对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完成我区平台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系统数据入库工作。共录入9个部门20项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入库量1196件。

4.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一是录入12个乡镇140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受理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等内容,形成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利通区站点)进行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明白“办事需要什么,具体谁来办、事情怎么办”。二是加快推进审批事项下沉代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能放必放、应放全放”要求,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放权、服务前移的方式,围绕直接面对群众、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6个部门117项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下放至乡镇民生服务中心,45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代办,进一步延伸和强化乡镇政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理、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要求,切实抓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从“12345”利通区分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诉求43517件,形成有效电子工单转办至各联动单位6849件,综合办结率96.13%,满意率为98.30%。平台功能从传统热线单一的政务咨询和行政投诉扩展到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类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提供,服务方式从单一的电话服务扩展到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元化渠道,进一步推动政府服务前移,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并通过自治区“12345”大数据分析平台的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投诉数据进行融合分析,洞察民生热点、社会管理、城市治理等问题,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机关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责任意识。

(二)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加速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营造阳光透明快捷便利的办事环境。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依托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利用“宁夏政务服务网”这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查询办理进度、知悉办理结果,实现“网上办”。继续推广“我的宁夏”“掌上政务”等“指尖”服务,让更多的群众、企业通过手机自己办理相关业务。

  (四)加快推进村便民服务点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硬件设施。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视觉识别手册》规定设置基本服务标识,“十统一、六强化”为建设内容,形成覆盖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格局。配套完善村级综合自助服务等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层面,做到“三规范、七统一”(规范机构设置、规范服务事项、规范制度建设、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服务设施、统一人员配备、统一进驻事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制度、统一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软件设施,配强乡镇、村(社区)代办工作人员保障。加强代办员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代办人员能够按照受理业务标准掌握受理业务,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加快推进乡村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建全“1+12+134”政务服务体系,形成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三级实体政务服务阵地建设。以乡(镇)、村(社区)用户为中心,以民政系统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我的宁夏”手机APP等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审批、政务、民政、社保、卫健、公安、退役军人等信息资源,形成部门、乡(镇)、村(社区)三级上下联动的纵向便民服务平台,借助网格化治理将服务前移,提高网上咨询回复率、网上办理率,推进政务服务前移“最先一公里”,实现群众咨询、查询、申请等环节在移动端办理,让群众“掌上办”、“指尖办”,足不出户办成事。

  

  

  吴忠市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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