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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自治区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暨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作者:吴忠市利通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自治区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暨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关于“宁夏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有自然条件因素,也有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1、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科学发展和生态环保两条底线,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区委、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紧密结合利通区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将要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利通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环保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环保责任、关系。

  4、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考核机制。制定《利通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纳入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和区政府始终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标尺,全面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2018年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20次、政府常务会2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区委和区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利通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和约谈问责机制,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回头看”反馈问题包抓整改责任制,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形成了“区委、区政府为主体,人大、政协监督,各行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同治理”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作出批示,现场督办重点环保项目建设、突出问题整改60余次。2018年以来,先后问责因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25人次。

四、信息公开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利通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039352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360号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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