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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科学技术局作者:

  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函》相关要求,现将吴忠市利通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予以公示。

  附件: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吴忠市利通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2020 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单位:利通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  1月 7日

序号

执法

类别

行政执法数据

1

行政许可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2

行政处罚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3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合计













4

行政征收征用

征收次数

征用次数

征收总金额





5

行政收费

次数

收费总金额



6

行政确认

次数


2020年利通区第一批科技发展项目补助17项(农业)

7

行政检查

次数


8

行政给付

次数

给付总金额



 

填表说明:

1.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

2.行政许可中,“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

3.行政处罚中,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4.行政检查中,检查1个检查对象的,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5.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征收、收费、给付完毕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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