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2020年第四次会议上点人点事点问题的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作者:

根据区委书记办公会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四次会议上点人点事点问题的函(吴利党巡办转函〔2020〕19号)文件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门党组会做了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围绕审批服务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利通区委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策和部署,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原因,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目标,以高度的责任心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实现我区城乡政务服务场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覆盖。

二、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成立局长杨红梅为组长、副局长王建辉、政务中心主任马丽娟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窗口首席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目前政务服务进驻政务大厅只有65.74%,未达到自治区80%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事项进驻率。本着“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原则,对我区26个行业系统108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不进驻理由无特殊原因外,必须进驻大厅,对未进驻大厅的事项逐项检查,逐一整改。除本级政务大厅外,积极协调人社、民政、退役军人、司法四个分厅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百分之百进驻分厅办理;再梳理一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综合代办;对确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场地等特殊原因,无法进驻的,提供书面说明理由,报区人民政府核准后提交自治区政改办备案。

责任领导:马丽娟

  人:王    

责任科室:政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0日

(二)“指导乡镇谋划乡镇政务服务改革意识不强,未按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实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集成服务的目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推行基层便民服务“全科窗口”改革。以自治区2021年“整合全区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为挈机,着力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推行“全科窗口”改革试点,打破现有设专窗,专人办专事服务模式,在试点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整合设置全科综合受理窗口,解决窗口“忙闲不均”问题,让群众来了就能办成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窗口”。在试点基础上,将“一窗受理、全科窗口”在我区12个乡镇全面推行。是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建立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整合宁夏政务服务网(利通区站点)与利通区智慧社区平台信息资源,编制服务指南,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与利通区智慧社区平台同源公示公开,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自己的手机在“我的宁夏”APP,利通智慧社区平台上咨询、查询、申请、预约、评价。进一步推动政务事项“掌上可查,指尖可办”。是加强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指导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按照“三规范、七统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十统一、六强化”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形成覆盖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格局。配套完善村级综合自助服务等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加强乡镇、村(社区)代办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分批次举办我区“一窗受理、全科窗口”培训班,做到培训全覆盖。确保乡镇、村(社区)代办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受理业务标准掌握受理业务,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马丽娟

  人:王    丁嘉惠

责任科室:政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11230日

四、整改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的有力抓手,作为改进作风提升形象的有利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

                  2020年12月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