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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来源:利通区司法局作者:

今年以来,在区委和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利通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2020年利通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助力法治利通建设

一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先后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负责起草《利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法述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规定动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全面加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辅导讲座。

二是抓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认真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全区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科学有效开展。对政府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的通告、公告、管理办法等进行法制审核,坚持多措并举,做好社会面宣传。同时,制作发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手册、惠企政策措施《政策汇编》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加强各类政策法规宣传,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全力组织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加强法治建设督察责任制,将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区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制定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进行备案审查;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推进行政执法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辖区27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网络在线培训,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为289人办理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112强化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编办等部门梳理20个行政部门1124项权责清单事项。

四是开展全面集中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区全面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培训班,为清理工作提供前期理论保障;依法治区办指导各单位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创建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其审核把关,给出修改、清理等意见,对清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态度不端正的相关单位,按照清理工作“周推进”的要求进行通报,提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质效。

  (二)全力践行“枫桥经验”利通化,提档升级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深化“四张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宽专业行业性调解领域,加强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度今年以来,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1件,其中调处疑难复杂以上矛盾纠纷527件,调解成功539件,成功率96.1%,结案金额4224.06万元。利通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创新实施警司联调“1+2+N”运行模式,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促进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通过警司联调机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件,调解成功37件,引导诉讼、法律援助等途径化解21件,结案金额740.26万元,涉及人数200余人,有效预防减少了“民转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自9月份在利通区法院成立驻院诉前调解工作室以来,建立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3件,调解成功4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全力推进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高闸等4个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实绩、有口碑的司法所品牌。将高闸司法所作为我区高标准有特色品牌的标准化标杆司法所进行重点建设,创新提出利通“13363”工作模式、区域化联盟模式,充分发挥对周边司法所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工作互促、资源共享、发展共赢。目前,高闸、东塔寺、金积、郭家桥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已全部完成。

  (三)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助推“七五”普法完美收官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举办全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截至目前全区共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4万人次,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580人次。已基本实现了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标比例不低于辖区内行政村总数的10%的目标。

二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日常+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民法典培训班,编印民法典学习资料2000册;重点打造利通区法治馆、阳光骄子法治文化社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对利通区宪法公园进行修缮;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多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利通普法”微信公众号、“利通普法”今日头条号推送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拓宽法律法规知识受众面。

三是多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采用“1+3”(主场活动+重点活动+主题活动+媒体宣传活动)的方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是“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基础扎实、准备充分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和利通区迎接终期考核验收工作推进会,对“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通过在宁夏日报专版综述、制作专题汇报片、举办成果展等方式,着力宣传我区“七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先后迎接了吴忠市人大、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等上级部门的调研和考核。

(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高规格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宁夏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成立了吴忠市利通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全区12个乡镇全部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为全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实现社区矫正职责权力清单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教育帮扶社会化、部门配合协同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指导手册》,严格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建立并规范完善“一人一档”,严抓“三级”分类管理制度。5月底,高标准基本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460㎡,目前总投资130余万元,已建成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培训中心。今年以来,利通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78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77人,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三是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真情帮扶有效帮教。严格落实跟踪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333人,现在负责安置帮教对象1317人,其中重点帮教对22人,为1名无业人员申请解决了公益性岗位,1名重点人员申请临时救助金3000元,并送去米面油等物品进行了慰问。

(五)完善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制定并印发了《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2020—2022)》,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利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06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节省律师等费用1000余万元

二是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向纵深发展。指导全区的12个乡镇,133个村(社区)与7个律师事务所77名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村居法律顾问可视电话”基本实现区内全覆盖。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开展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各类专题法治讲座,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宣讲共上百场次;积极动员法律顾问参加“四官一顾问”网格化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法律顾问联合法官、检察官、司法所长及派出所民警共同调处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大力引导法律顾问通过线下法律坐诊,线上微信、QQ接诊方式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合同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今年以来,我局在各项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方面的一些不足与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个案衔接方面缺乏紧密性,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等工作的协调配合不强;二是人民调解专职人员生活补贴相对较低,人员流动问题显著;三是我区对公证、律师、仲裁等业务工作没有管理权限,在组织律师参与来访接待、下乡宣传、法律咨询、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等工作协调及考核方面存在很大困难。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枫桥经验”,助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络”建设,新成立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2个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调解室;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争取于2021年底在12个司法所设立诉前调解室、审务工作站并全面运行;重点完成金银滩等4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争取到2021年底实现标准化星级司法所全覆盖。

(二)贯彻《社区矫正法》,提升依法矫正工作水平认真执行《宁夏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三级”分类管理,提高教育定期召开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会议,组织各所对上月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巡回大讲堂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身说法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别精准矫正教育;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各司法所数字化社区矫正室功能,实现高效统筹指挥和调度,提升社区矫正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三项制度”实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向乡镇延伸,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四)高位谋划“八五”普法开局,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切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全面部署“八五”普法;探索建立公民或重点对象学法清单制度和学法用法测评指标体系;以黄河及其支流、排水沟流经的乡镇、村居为重点,在现有的景观廊道、公园广场、生态水系以及文化产业园的基础上打造沿黄法治文化阵地;实施精准普法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计划到2021年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标比例不低于辖区内行政村总数的20%,全区各行政村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

  (五)均衡配置法律服务资源,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置网络平台终端设备,优化智能终端音频视频咨询、自助打印法律文书等功能,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无缝衔接,为城乡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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