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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第27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作者: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根据《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1〕9号)要求,现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7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1018-20211022

牵头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责任单位: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公示内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7项指出关于“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普遍存在重项目建设、轻运维管理的问题,部分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由于机制不完善、资金保障难等问题,导致维护管理不到位,污水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一些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截至2020年8月,吴忠市2019年26个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仍有4个未建设完成,2020年2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仅完成1个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全面摸底排查已完成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二)加快推进尚未完成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进度。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社会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投入机制及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将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持续扩大农村污水处理站社会化运营范围,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

整改成效:通过认真整改,对已完成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工作,通过第三方社会化运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有效运行。整改问题达到了整改预期目标,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1022

受理部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联系电话:0953-2039352

电子信箱:y2666533@163.com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360号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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