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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金积镇芦沟闸村卫生室注销登记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9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作者: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持证人主动申请,我局依法受理了利通区金积镇芦沟闸村卫生室的注销登记申请,现将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类别:卫生室

2.名称:利通区金积镇芦沟闸村卫生室

3.地址:金积镇芦沟闸村

4.所有制形式:集体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6.服务对象:社会

7.法定代表人:杨正军(宋金敏)

二、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

该医疗机构申请注销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法规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953-2905592。

  

  

                     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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