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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作者: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根据《吴忠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督办件)验收销号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验收销号的转办案件(督办单)进行公示。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由利通区牵头办理的1件,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销号的1件。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
受理部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联系电话:0953-2039352
电子信箱:y2666533@163.com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360号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验收销号意见表(上桥镇)
下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验收销号意见表(上桥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