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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2年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来源: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按照《宁夏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局对利通区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的资质进行了审核,经研究,拟确定吴忠市灏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7家新型经营主体为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现将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3日—5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953-2666529。邮箱:nmjcyb888@163.com。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名单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3日
下载:附件: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