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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3年农财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6日来源: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3 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 号)、《2023年宁夏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2023年冷凉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治区安排我区实施 2023 年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和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共2个。前期相关项目申报通知公告已在利通区政府网站公示。经各实施主体申报、乡镇推荐,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利通区 2023 年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建设项目的3家作业公司、合作社进行了专家评审。经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实施资格、基础条件、历年项目实施效果、辐射带动能力等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遴选项目实施主体2家,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1.由吴忠市伊禾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利通区2023年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2.由宁夏宁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利通区2023年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建设项目。
公示期: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海金云 联系电话:0953-2124936
地 址:裕民西路243号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405室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