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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利通区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来源: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利通区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支持我区预制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18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利通区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将对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初级加工车间并引进初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以奖代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实施内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初级加工车间并引进初加工设施设备,提高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能力,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预制菜原料生产基地和“原料车间”,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优质原料生产供应,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2.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3.申报条件:在利通区辖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的农产品新型经营主体。
二、实施时间及要求
1.实施时间:在2022年9月—2023年9月期间,建设农产品初级加工车间并引进初加工设施设备。
2.实施要求:对2022-2023年度建设农产品初级加工车间并引进清洗、分选、切割、分级等生产设施设备且投入使用的,经验收合格的,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加工车间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购置,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总投资的30%。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各级部门同质类补贴。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产品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提交申报资料(包括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农产品初加工提升实施情况介绍;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申报单位(资信)、法人(征信)资信证明;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之前。
3、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报送至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办316室(利通区裕民西街243号)。联系人:马英成 联系电话:0953—2666529。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