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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5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作者:

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政策:对全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学籍在园儿童进行资助。1、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2、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3、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4、城乡低保家庭儿童5、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6、孤儿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烈士子女。补助标准: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学期75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学期450元标准进行减免,严禁先收后返。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一免一补”共计资助805人,发放资助金96.6万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

资助政策: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以下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3、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4、城乡低保家庭学生5、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6、残疾学生。补助标准:寄宿生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2023年秋季共计资助3408人,发放资助金93.65万元。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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