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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3年农村改革与统计监测项目(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管理试点) 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3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要求,在利通区实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管理试点项目。经公开遴选,宁夏金佰沃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服务主体。2024年4月29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利通区2023年农村改革与统计监测项目(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管理试点)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项目完成情况有异议或反映相关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举报电话:0953-2123852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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