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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2024年产业帮扶到户 (庭院经济)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持续拓宽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帮扶到户的“造血功能”,确保脱贫人口脱贫不返贫。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坚持把产业帮扶到户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的有效措施,带动全区脱贫户和监测户切实增强发展产业的能力,强化抗风险能力,确保产业帮扶到户取得实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为基础,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致富增收。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户本人意愿,自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类型。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确定发展增收产业时应当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由乡镇组织帮扶干部、村社区逐户开展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需求调查摸底,建立产业发展规模需求台账,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示公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乡镇和村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乡镇和村公开栏公示,区级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帮扶对象与资金来源
(一)帮扶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不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人口)。
(二)资金来源:2024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利通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补助标准
(一)产业到户帮扶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对能有效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稳定增收的农业特色种养业进行补贴。帮扶责任人摸清脱贫户、监测户底数,结合自身特色、因人施策、扶持引导其选择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制定产业到户帮扶方案,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重点鼓励发展日光温室(大拱棚)果菜、小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经果林、肉牛、奶牛、羊、生猪、家禽等种养业。种植、养殖可累计叠加,补贴资金不超过8000元/户,每户每年限补一次。
1、种植业补助标准。坚持宜种则种的原则,鼓励脱贫户发展以苹果、长枣、小杂果等为主的经果林产业和设施瓜菜产业(含露地蔬菜)。脱贫户种植经果林4亩(当年新栽植的)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最高补助8亩;种植日光温室、大拱棚瓜菜5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最高补助8亩;小拱棚(含露地蔬菜)种植瓜菜8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最高补助16亩。
2、养殖业补助标准。坚持宜养则养的原则,鼓励脱贫户发展以肉牛、奶牛、羊、生猪和家禽等为主的养殖产业。脱贫户、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4头以上,每头牛一次性补助1000元,最高补助8头牛;养殖羊2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补助100元,最高补助80只;养殖能繁母猪3头以上,每头一次性补助500元,最高补助16头。家禽养殖10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补助25元,最高补助320只。
(二)庭院经济补助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在房前屋后、院内院外闲置土地等空间,打造微菜园、微菌园、微果园、微牛棚、微羊棚、微猪棚、微鸡棚、微鸽棚等庭院小微经济的种养业。种植密度符合正常要求,田间日常管理到位,长势良好,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微种植、微养殖可累计叠加,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元/户,每户每年限补一次。
1、微菜园、微菌园、微果园补助标准。集中种植辣椒、番茄、西葫芦、韭菜、白菜、甘蓝、葱、蒜等各种白菜类、甘蓝类、茄果类、菜豆类、葱蒜类蔬菜20平方米以上的微菜园,每户补贴500元;种植以平菇、香菇、杏鲍菇、金针菇、茶树菇等食用菌为主,生产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达到40棒;每户补贴500元;种植苹果树、梨树、杏树、枣树等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当年新栽植的),栽植10棵及以上,每户补贴500元。
2、微牛棚、微羊棚、微猪棚、微鸡棚、微鸽棚补助标准。
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1头以上,每头补助500元;养殖羊10只以上,每只补助80元;养殖能繁母猪1头以上,每头补助200元;家禽养殖50只以上,每只补助10元。
(三)产业到户、庭院经济补助标准说明。脱贫户和监测户在选择产业到户种养殖项目和选择庭院经济种养殖项目补贴资金时,遵循优先选择最高补贴标准原则,但不得重复享受项目补贴资金。
五、实施程序
(一)精选产业(2024年1月)。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技术指导员应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选准产业项目,对于弱(半)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鼓励发展庭院经济。
(二)项目实施(2024年2月-4月)。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村两委、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技术指导员定期进行入户指导,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跟踪管理技术服务全覆盖。同时围绕蔬菜、经果林、生猪、肉牛等帮扶产业,分类实施精准培训,提高培训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精准帮扶。村两委、乡镇对产业到户补贴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严把审核关,依据规定的申请流程和核查认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三)项目验收(2024年5月)。产业到户帮扶项目按照村、乡镇、区三级验收三级公示的原则。验收内容包括:核准种植面积、密度、技术和规模。脱贫户和监测户养牛、养羊、养禽等在建成养殖栏(舍)并购进种苗后进行验收,验收要查清养殖品种、数量、养殖栏(舍)面积是否符合养殖要求。验收时,做好验收记录,保留验收现场的照片等佐证资料。
1、户申请。由脱贫户和监测户向村两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产业帮扶到户项目4月20日前完成申请。
2、村级审核验收。村委会在收到申请书后,会同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技术指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村级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报告上报乡镇,并申请乡镇验收。
3、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在收到村两委上报的验收汇总表(附件2)及验收申请后,组织乡镇干部对各村申报的产业规模、产业实施内容进行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公示结果、拟补助花名册(附件3、附件4)、区级验收申请等资料报送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产业项目资料于5月20日前报送。
4、区级审核验收。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花名册以村为单位按不低于总户数15%的比例进行抽验,验收合格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四)资金发放(2024年6月-9月)。区级公示结束后进行资金兑付,补贴资金通过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认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帮扶负责人及村领导要指导、督促涉及村认真组织实施,帮助和指导脱贫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目的。帮扶责任人作为所对接脱贫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产业帮扶的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好产业帮扶责任,促进脱贫户农产品顺畅销售,利用各种资源持续帮助脱贫户构造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防止返贫发生。
(二)强化工作落实。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一是乡镇、村负责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技术指导员做好服务工作,按照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乡镇牵头负责项目的指导、协调、推进和日常督查工作,确保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乡镇要做好帮扶对象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材料审核汇总工作。严格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规模验收不实、资金补助不公和弄虚作假、虚造冒领、挤占贪污现象,将依规依法追责。三是乡镇、村要认真做好产业帮扶到户资料整理建档工作。建档内容包括户申请、村初审、乡镇审核、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影像资料、验收记录、验收现场照片等佐证资料。乡镇10月中旬要撰写产业到户项目发展绩效考评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三)精准分类施策。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情况,分类确定帮扶措施。对有发展能力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家里院落大且有意愿发展庭院经济的,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实现户户有增收产业。
(四)防控产业风险。加强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可行性论证,超前做好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析预判。加强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主导产业,定期开展市场形势分析,提出科学建议,指导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生产。坚持长短结合、合理搭配产业项目,既注重短期增收,又注重长期致富,以短养长,分散产业风险,确保实现全面产业振兴。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格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验收、审核等程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帮扶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帮扶到户项目资金,确保产业帮扶到户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二是强化公开公示。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在选择、论证、申报、实施、验收、资金使用管理等全过程中,实行三级公开公示,做到规范化操作,阳光化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乡镇将产业帮扶到户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时抽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村、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
附件:1.利通区2024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庭
院经济)项目资金申请表
2.利通区2024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庭院经济)项目资金验收表
3.利通区2024年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拟补助花名册
4.利通区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拟补助花名册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2024年利通区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庭院经济) | ||||
项目资金申请表 | ||||
家庭住址: | 村 组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产业到户项目£;庭院经济£ | |||
产业数量: | ||||
申请补助资金 | 元 | |||
按照产业帮扶到户资金要求,我户做出如下承诺: 四、在完成“产业帮扶到户(庭院经济)”项目工作后,继续做好后期的生产,坚持走勤劳致富的发展道路。 承诺人: |
附件2
利通区2024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庭院经济) 项目资金验收表 | |||||
家庭住址: 村 组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 | 数量: | |||
享受补贴类型 | 产业到户项目£ | 庭院经济£ | |||
拟补助资金 | 元 | ||||
脱贫户和监测户签字 | |||||
帮扶责任人意见 | |||||
村两委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项目负责人意见 | 给予补贴资金 元。
乡镇(盖章) | ||||
年 月 日 |
附件3: 利通区2024年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拟补助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 身份 | 乡镇 | 家庭 住址 | 种植面积(亩) | 养殖(头、只) | 补贴 | 银行卡 | 银行 | 备注 | ||||
经果林 | 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 | 肉牛(含奶牛) | 肉羊(含奶山羊) | 能繁猪 | 家禽(含特禽) | |||||||||
合计 | ||||||||||||||
附件4: 利通区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拟补助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 身份 | 乡镇 | 家庭 住址 | 种植面积(平方米) | 养殖(头、只) | 补贴 | 银行卡 | 银行 | 备注 | ||||
微菜园、微菌园 | 微果园 | 微牛棚 | 微羊棚 | 微猪棚 | 微鸡棚、微鸽棚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