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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做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对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9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4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通过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保护耕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
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必要支撑。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垦农场农工)。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2023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2078万元,补贴标准每亩75元(水地)。
(二)补贴方式。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利用现金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农户申请。农户向户籍(耕地)所在行政村提交申请(土地确权等材料)。
(三)村级汇总。行政村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耕地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申请人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汇总上报乡镇。
(四)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各村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进行核实,经农户本人签字认可,并由乡镇签署初审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农户签字认可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进行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乡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县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补贴面积并在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县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汇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成立由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为组长,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面积审核、资金发放进展情况督查等协调推进工作。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层层落实任务,确保各项补贴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实施效果。项目实施小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眭 浩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海金云 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贵峰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核算中心主任
赵志伟 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晓霞 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海金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严格补贴程序,健全补贴档案。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加大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表:1.利通区XX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明细表
2.利通区XX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发放汇总表
3.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
附表1
利通区XX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
单位:亩、元/亩、元
序号 | 农户编号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银行账号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合 计 |
附表2
利通区XX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户、亩、元
序号 | 行政村代码 | 行政村名称 | 户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公示结果 |
合计 | |||||||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 区农业农村局(公章) | ||||||
乡(镇)负责人: |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 ||||||
审核人: | 审核人: | ||||||
附表3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
专项实施期 | 2023 | |||||
省级财政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县级财政部门 | 县级主管部门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目标1: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 统一面积审核、补贴标准和发放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垦农场农工) | 100% | |||||
质量指标 | 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质量不达标和长年抛荒的耕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耕地 | 不发放补贴 | ||||
制定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制定方案 | |||||
时效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兑付时限 | 6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 | 审核、公示、发放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拥有耕地农民增收 | 不发生抵扣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生产稳定 | 耕地数量不减少 | ||||
生态效益指标 | 秸秆露天焚烧 | 不发生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耕地质量 | 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