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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净洋口腔门诊部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来源: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作者:
我局依法受理了吴忠市净洋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的登记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备案诊所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名称:净洋口腔门诊部
2.类别:口腔门诊部
3.法人:韩梅
4.主要负责人:刘珈辛
5.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星街道裕民东街55号
6.诊疗科目:口腔科
7.所有制形式:私人
8.经营性质:营利性
9.服务对象:社会
二、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9月21日
该医疗机构拟申请备案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法规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953-2905592。
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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