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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暂存间建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自治区、吴忠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求,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有动物饲养场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暂存间,防止病死动物污染环境和疫病传播。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现决定对辖区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动物暂存间予以补助。
一、建设原则
本着“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各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如有意愿建设病死动物暂存间,及时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
二、补助标准
病死动物暂存间项目实施主体单个补助资金为1万元,具体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施主体总投资的30%(总投资不小于3万元)。规模养殖场病死畜暂存间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拨付项目资金。
三、建设要求
支持辖区内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独立封闭的病死动物暂存间,选择污道门口附近、场区下风向位置,并且防渗、防漏、防鼠、防盗,易于清洗消毒,有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设置显著警示标识。储存空间不小于长5米×宽4米×高5米,易于大型装载车辆进出,墙体采用防火保温材料、地面硬化,并配置冷藏压缩机等制冷设施设备,确保使用期间温度维持在2~8℃。
各实施主体认真填写申报表,于2024年9月24日前报送至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利通北街263#)210办公室。
附件:利通区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暂存间建设申报表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