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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制发工作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为持续深化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发放,切实维护广大成员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精神下达我区项目资金28万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发放工作。经公开遴选,宁夏恒泰建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服务主体。2024429我局组织人员对制发证项目进行了验收,共制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84228本。经核实,有效证书82820本,每本3.2元,合计26.5万元(四舍五入)。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制发已全部完成,后续持续开展成员证书变更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工作完成情况有异议或反映相关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举报电话:0953-2123852

电子邮箱:ltqnjfwzx@163.com

公示时间:202410171023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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