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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利通区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 项目完工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7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吴忠市利通区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现已完工,现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期10天(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7日):
1.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1017万元。
2.资金规模:1017万元。
3.实施地点:利通区。
4.建设内容:根据《吴忠市利通区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外出务工或就近灵活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补贴周期内符合补贴标准的给予务工就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标准;省内县外一次性交通补贴分别有200元、400元补贴标准,跨省(省外)一次性交通补贴分别有800元、1200元补贴标准。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减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的刚性支出,进一步巩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外出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5.建设情况:2024年,利通区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涉及12个乡镇,计划资金1017万元,经三级验收三级公示(县级进行7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全年共发放外出务工补助2666人,补助资金799.8万元;一次性交通补贴1510人、补助资金84.96万元。2024年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已完工。
6.验收情况:验收合格。
7.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8.实施单位:利通区各乡镇
9.监督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10.监督电话:0953-3968807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