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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3月28日


为支持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产)发〔20252号)要求,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装备改造升级项目

1.支持对象在利通区辖区内注册登记,主导产业、加工技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导向,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财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2023—2025年开展加工技术装备改造升级的企业中,择优扶持成长性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加工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利益联结机制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22—2024年已享受同类项目补助的企业不在扶持范围内。

2.支持内容项目申报企业需至少满足以下1条装备改造升级内容。

1引进加工技术装备。新投资引进国内外成套先进技装备,设备总投资达到400万元以上,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生产规模、新建智能装备、智能生产、智能管理、智能应用等项目,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全面提升,建成投产的企业。

2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围绕产业关键加工技术环节,改造技术装备总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开展加工结构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绿色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技术创新、现代化水平的企业。

3加工装备研发创制。加工装备研发创制总投资达到200万元以上,新建技术研发中心及质检中心,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组装创制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节粮节水节能加工工艺及装备,实现生产应用的企业。

3.补助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装备改造升级,每个企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二)休闲农庄改造提升项目

1.支持对象利通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休闲农庄包括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各项经营证照齐全,整体营业状况良好。20232025年改造提升投资额累计达到90万元以上,提供正式发票等凭证。20222024年已享受过同类奖补项目的休闲农庄不得重复申报。

2.支持内容支持休闲农庄开展景观亮化、绿化、美化,改造采摘垂钓体验环境,开发娱乐体验项目,健全公共接待服务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和休闲辅助设施,更新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兴建特色展览馆,开展技能培训等。

3.基本要求

1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经营,社会形象良好,管理制度完善,接待服务规范。

2规划科学合理。结合自身发展所处的自然环境和条件,统筹农业特色、人文历史、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生态保护等内容合理规划布局,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

3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健全;通信和无线网络稳定顺畅;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具有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4服务功能完善。经营场所布局合理,休闲项目特色鲜明,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普教育等设施完善;游览、娱乐等设备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5带动作用明显。能够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风情风貌等开发休闲农业项目和产品,推动当地农业与休闲产业深度融合,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6员工素质较高。重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住宿、餐饮、服务、安全生产等培训,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4.补助标准。支持休闲农庄开展改造提升工程,每个休闲农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5万元。

(三)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基础提升项目

1.支持对象农民工、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退役转业军人返乡在乡新创、初创的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内容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乡村文化创意、农村电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申报主体创办时间为202011日以后参加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可放宽至201711日以后),2023—2025年创业创新投入累计达到70万元以上。已享受同类奖补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2024年自治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资金结转2025年使用,主要用于创业创新资源要素对接,丰富平台载体,强化人才培育,推广典型模式。

2.支持内容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完善设施农业、加工车间、仓储物流、质量监测、展示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造农业物联网平台、电商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多元化创业创新平台,开展品牌培育、设计、塑造、保护、宣传等,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会、高端论坛、专业培训以及创业大赛等活动。

3.基本要求

1运行管理机制健全。具有健全且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纳税,经营主体及法人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拖欠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2创业创新能力突出。具备专职创业创新团队、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前景,能够示范推广创业创新模式,展示创业创新成果,参加或组织创业创新论坛、创业创新培训、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对区域、领域和产业有较强的引领辐射作用。

3联农带农效果显著。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场地设施,创新发展力强,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程度较高,能带动当地残疾、贫困、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补助标准。支持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开展基础提升,每个经营主体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四)优化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项目

1.实施内容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选择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焦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拓展农产品初加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打通全产业链上中下游环节,推动由卖原料卖加工品转变,由卖产品卖服务转变,实现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

2.具体要求

1)基地建设指标。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种植面积不低于1000亩,养殖规模不低于3000只、羽),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000亩,要具备良好的水域环境和配套的养殖设施。

2)原料供应指标。使用本地加工原料占比需达到60%以上。企业应与本地农户或农业合作社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关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保障原料的稳定供应。

3)加工能力指标。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初加工能力,能够对基地生产的主要农产品进行及时有效的初加工处理,初加工转化率不低于80%具有开发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能力,深加工产品占加工产品总量的5%以上。

4业态融合指标。能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年接待人次不少于1万人次。

5利益联结指标。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数量不少于500户。可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3.资金安排。对于实施项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提交申报资料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2025411日之前。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报送至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利通北街263316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953—266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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