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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春季购房特惠,礼遇新生活” 第二期住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来源: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作者:


进一步缓解购房家庭经济负担,更好满足购房者的住房需求,让老百姓买房子从一路压力转换成逐步轻松,真正体会到“居有其屋”的幸福,实现2025年二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充分释放住房需求潜力,利通区自202541日起开展第二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发放消费券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季购房特惠,礼遇新生活”

二、活动内容

在活动时间内,凡是在吴忠市利通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享受政府发放购房补贴消费券,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商家使用。

三、补贴金额及发放时间

活动金额共计300万元,从202541日起,发完为止。

四、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面向202541日起在吴忠市利通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补贴标准为6000/套消费券。

五、补贴范围

202541日起在吴忠市利通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铺、车位、储藏间、工业厂房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按网签先后时间排序,每套住房发放一份消费券,若同一套住房有多名购房人,由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购房人负责申请和使用消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发放范围:

1.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

2.活动期间,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形的;

3.购买商铺、车位、储藏间、工业厂房等其他非住宅用途房屋的;

4.购买二手住房的;

5.购买法院拍卖房产的。

六、消费券发放平台及程序

(一)发放形式

电子平台APP

(二)使用时间

202541日至2025630日。

(三)发放程序

1.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购房人签订领取购房签约消费券承诺书;

3.购房人使用手机下载电子平台APP,并完成实名认证,绑定个人银行卡(储蓄卡、信用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协助购房人完成电子平台APP下载、实名认证、银行卡绑定以及消费券领取。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约当天将购房人合同、身份证、电话号码、承诺书等纸质信息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3110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审核(电话:203998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无误后对具备发放条件的,于1个工作日将相关信息资料推送至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3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人信息推送至签约平台,签约平台将电子消费券推送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APP中。

七、消费券使用方式

(一)使用范围。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商家使用,具体名单在电子券使用规则中可查看。

(二)使用方式。采用满减方式,购房人在消费支付时,可使用电子平台APP中的二维码电子券进行满减支付,满10050,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但不得与“以旧换新”政策叠加。

(三)兑换核销。参与活动的商户经后台监测审核无误后申请兑换核销消费券,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审核完成后核拨资金。

注:购房人在购新房 买家电 安新家住房补贴活动(第一期)时限内(2025218日至2025331日)购置商品房并备案的,消费券使用时间延长至2025630日止。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发放标准、范围、程序,严格审核消费券发放条件。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消费券具体发放工作,督促电子平台APP将消费券及时发放至购房人手中,征集商户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做好消费券核销兑付等工作。

(二)严把审核关口。各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消费券的,由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缴已领取的消费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利用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活动,详细解读购房签约消费券发放流程,提升居民购房热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引导购房人在活动期内完成签约,帮助购房人完成消费券申领,确保本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加强市场监测。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成交面积等数据的动态变化,分析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购房者的购房动机、购房偏好、购房决策过程等进行分析,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购房者的信息和意见,持续深入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及购房补贴政策,紧抓政策红利,多措并举发挥政策效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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