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公示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利通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的指导规程(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示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6月19日

为规范温室大棚、房屋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等交易行为,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吴忠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利通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的指导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就该指导规程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619-625为期7,请广大公众于625日前反馈意见建议至农业农村局3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tqnjfwzx@163.com

联系人杨娟娟   联系电话:13995332953


附件:利通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的指导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5619



宁ICP备15001126号

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058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