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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来源: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作者:
根据《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我局2024年抽查事项共投资项目抽查、对夏秋粮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等5项。
一、抽查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联合抽查。各相关办公室要进一步理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严格对照本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积极参与,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要将近年来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相关办公室要大力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各相关办公室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实现“三无”,即“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要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提升对本部门监管领域内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相关办公室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二、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1月
三、配合部门
财政局、市场监管利通分局
四、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从已建立的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中抽查,比例不低于《2024年度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省政府每年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安排部署,并开展专项督查问效。我局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组织、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科室部门之间要搞好联络沟通,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我局“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
(三)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工作开展,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 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联合检查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对夏秋粮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 |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
| 5%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 不定向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市场监管利通分局 | 2024年12月 |
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 5% | |||||||
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
| 5% | |||||||
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 5% | |||||||
2 | 对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安全情况 3.储备粮轮换情况 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 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10% | 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 不定向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财政局、市场监管利通分局 | 2024年12月 |
3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情况
| 5%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 不定向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市场监管利通分局 | 2024年12月 |
附件2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投资项目抽查 |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管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争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 |
2 | 投资项目抽查 |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七条 |
3 | 对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的检查 | 1.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3.其他依法检查内容 | 政策性粮食库存承储企业、规模粮食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4 | 对夏秋粮收购及节日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 1.粮食收购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粮食收购者粮食收购备案情况 3.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4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验斤、粮款支付等工作情况 5.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6.粮食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7.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 |
5 | 对自治区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未实行专仓存储、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等行为的检查 | 1. 自治区储备粮 (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承储企业执行专仓存储、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等合规达标情况 2. 库存数量账实相符情况 3. 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政策性储备粮(油)存储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附件3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对夏秋粮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 | 1.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 2. 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3. 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 4. 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市场监管利通分局 |
2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储、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储、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情况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市场监管利通分局 |
3 | 对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3.储备粮轮换情况 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 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政策性储备粮 (油)承储企业 | 利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