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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 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来源:作者: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953-2666365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东塔寺乡政府4楼)
附件: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公示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下载: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公示.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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