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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来源: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10月12日—10月21日)内应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现将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吴利综执罚字〔2024〕30号、吴利综执罚字〔2024〕31号)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吴利综执罚字〔2024〕30号、31号)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4日
下载: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吴利综执罚字〔2024〕30号、31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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