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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国道344线两侧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6日来源:作者:
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国道344线两侧改造提升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审批利通区金积镇国道344线两侧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吴利金政发〔2021〕17号)文件及附件已收悉。为改善安置小区居住条件,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根据《中共利通区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2)纪要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施的利通区金积镇国道344线两侧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利通区金积镇
二、项目法人单位: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代码:2102-640302-04-01-414487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绿化提升工程:对国道两侧绿化进行补植,种植垂柳199株、香花槐46株、金叶榆123株、紫叶稠李80株、红宝石海棠84株、美人梅12株、山桃65株,金银木22株、红瑞木25株、丁香44株、连翘77株、榆叶梅148株、水蜡篱1916平方米、金叶榆篱2873平方米、密枝红叶李篱2272平方米、侧柏篱2002平方米、爬地柏465平方米、原有苗木就地移植200株,配套建设绿化节水灌溉工程。2.铺装硬化改造工程:对市场前空地以及汽修商铺前空地进行改造硬化,拆除原有破损硬化面积7393平方米,改造硬化采用面包砖硬化,硬化总面积为7393平方米,安装路缘石109延米。3.健身步道工程:在国道东侧铺设健身步1946平方米,安装砼路缘石2994延米,配套安装26个成品座椅,12个垃圾桶。4.停车场工程:在国道东侧建设停车场一处,停车场硬化面积5372平方米,安装砼路缘石870延米,种植河北杨90株,侧柏篱1068平方米,配套停车场收费档杆一套,不锈钢成品管理用房一座。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2月—2021年11月
七、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控制好建设规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资金来源确保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计算,2年内未办理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四)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的设施设备要按照《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批复依据的文件有:《关于审批利通区金积镇国道344线两侧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吴利金政发〔2021〕17 号)《资金承诺函》《中共利通区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2)《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国道344线两侧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