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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7/2021-0024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为改善利通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煤质监管。依据宁夏民用煤质量标准要求,每季度对辖区煤炭生产、销售单位一次质量抽检。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对计量器具未按要求进行法定检定或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计量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责任单位:质计岗、各市场监管所)

(二)强化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计划和辖区实际,开展成品油、润滑油、车用尿素生产、销售单位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责任单位:质计岗)


  
  

(三)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排放检验制度,严厉打击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督促指导检验机构重点检查技术标准更新执行、检测报告真实规范、检定检测设备检定维护使用等情况,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责任单位:质计岗)

(四)严格锅炉准入管理。配合市生态环境、住建部门做好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使用登记办理工作,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对城市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要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铸造(10吨/小时及一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要改为电炉。对全市在用燃气锅炉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城市建成区在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责任单位:特设岗)

(五)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计划和辖区实际,开展涂料、油漆、胶粘剂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分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抽查,严禁生产销售VOCS含量超标的涂料、油漆、胶粘剂。(责任单位:质计岗)

(六)实施餐饮油烟整治。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行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改造,禁止使用煤制品燃料,并加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二)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强化区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服从工作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

(五)强化廉洁自律。各单位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把纪律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实效。

(六)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分局质计岗。

  

附件:1.《煤炭经营主体专项检查表》

      2.《煤炭经营者承诺书》

          3、《餐饮服务单位散煤燃烧整治专项检查统计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项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注册号


检查情况:

   1.经营户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是□否□;

   2.经营户是否索取煤炭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供的进货票,是□否□;

   3.对储存散煤是否采取遮盖措施,是□否□;

  4.其他情况:

  

  

  

  

被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煤炭经营者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煤炭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吴忠市人民政府加强煤炭质量控制的通告》。

二、做到证照齐全,落实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规范经营,。

三、严格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账,索取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每批次检验报告,做到进销货方向明确。

四、定期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法定检定,保证不存在短斤少量欺诈行为。

五、不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煤炭(灰份小于15%、硫份小于0.8%)。

六、不向城市禁燃区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做到不进、不存、不掺杂使假和以次充好。

七、积极使用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承诺人:                  

  

说明: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监管部门一份


  
  

餐饮服务单位散煤燃烧整治专项检查统计表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者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使用燃料类型

证照是否齐全

是否责令停业整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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