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关于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7/2021-002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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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0日
二、重点检查对象
生产、销售棉大衣、棉被褥等絮用纤维制品的市场主体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领域检查。查处生产企业使用禁用原料和限用原料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生产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未加注警示语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市场巡查检查。查处销售“黑心棉”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督促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
(三)查处在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所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入生产、加工和销售网点,尤其是纤维制品小加工点、劳保用品店、仿军品店等,全面了解掌握辖区生产销售企业分布状况,切实做到市场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要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入厂原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销售企业进货查验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落实,守法经营。
(二)掌握政策,科学界定。絮用纤维制品种类多,普通消费者质量鉴别难度大,低质低价产品有一定市场需求。各所在执法检查中,要根据产品标识标注严格界定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之间的界限。对现场发现产品存在异味、感官异常、“三无”等问题,应先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查封扣押,再进行抽样送检,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消费环节。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所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黑心棉”相关知识,避免“黑心棉”范围被扩大、危害性被夸大,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劣的能力。妥善处理好“黑心棉”突发事件。
请各所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小结、检查表、统计表报质计岗。
附件:1.《经营主体专项检查表》
2、《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检查统计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项目:絮用纤维制品
被检查单位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经营地址 | 注册号 | ||
经营项目: 棉大衣£ 棉被褥£ 其他棉絮制品£ | |||
检查情况:
1.经营户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是□否□; 2.产品是否存在异味、感官异常,是□否□; 3.产品是否存在“三无”和“黑心棉”,是□否□; 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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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检查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附件2
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检查统计表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经营者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证照是否齐全 | 生产销售何种絮用纤维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