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640302010/2018-0301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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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和 吴忠市有关农业机械化事业的 方针政策,负责利通区农、林、牧、副、渔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二)负责利通区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和 农机操作人员的 技术培训推广和技术培训。
(三)研究和解决利通区的农业机械化工作中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促进利通区农机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四)编制利通区农机化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指导利通区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业务工作和乡镇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
(六)组织完成利通区农业生产中的 各项农机化作业任务负责国家及自治区安排在利通区的农机化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七)负责国家及自治区安排在 利通区的农机购置补贴的落实工作。
(八)负责利通区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九)负责办理本区农业机械的 登记入户、建档、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 安全培训、技术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十一)负责利通区道路外行驶、作业的农业机械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域内维修企业的 规划、布局以及三级农机综合维修和业务资格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对本区农业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本区农机维修业务执法监管以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十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属利通区农科局一个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数41人,现在职人数38人,遗属7人。
三、关于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我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20663.78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0663.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914.94元;住房保障支出824836.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664.75元;农林水支出4692247.69。
四、关于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6154663.78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1790.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28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000元、印刷费3000元、手续费300元、水费3000元、电费11000元、邮电费7500元、差旅费25000元、维修维护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65600元、其他5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366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102 农机安全联组建设管理经费2018年预算216000元,主要用于:利通区组建10个乡镇60个农机安全联组,资金用于安全联组组长误工补贴,60人每人每月300元;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农机一站式业务大厅管理经费2018年预算150000元,主要用于:北方农资城两个业务大厅(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运行管理经费。
五、关于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22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2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辆车。
六、关于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2018年收入总预算6520663.78元,支出总预算6520663.78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20663.78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6154663.78元,项目支出36600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财政预算拨款35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专用材料费及公务用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