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本级财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预算调整方案
索引号 | 640302010/2020-0019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13 |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预)指标〔2020〕29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0〕268号)要求,自治区下达利通区2020年债券资金共计7285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98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00万元。按照《预算法》和相关规定,现制定利通区本级财政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利通区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利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854万元,支出安排14485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9万元,支出安排90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调整利通区本级财政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预算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28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5985万元。利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146154万元,利通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拟调整为6894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支出调增1300万元。全部用于2019-2020年农村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调增5985万元。其中:安排利通区2020年农村供水工程项目2000万元;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04万元;安排复工复产补助保就业保基本民生支出项目3081万元。
附件:1.利通区本级财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2.利通区本级财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3. 利通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备案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