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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通区预制菜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的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04/2024-0005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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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54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利通区预制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其中:支持预制菜企业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补助资金50万元,支持我区预制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我区预制菜企业完成产品和服务认证的具体情况(第二批)如下:宁夏正源吴忠食品有限公司取得了有机产品认证,宁夏宁杨食品有限公司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完成产品和服务认证的上述2家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共补助资金3.8万元:其中,宁夏正源吴忠食品有限公司取得了有机产品认证,认证补助费用2.5万元;宁夏宁杨食品有限公司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补助费用1.3万元。现对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5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利通北街255号),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666529。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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