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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财政局五项举措力促“三公经费” 实现“五降”

索引号 640302010/2017-0880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27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十八大以来利通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全区实情,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加大公开力度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完善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出国经费及接待费管理办法,控制和节约开支,从源头上深化治理,加大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用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部门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严把申报审核。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履行签批手续,确保三公经费开支从申报到批准报销全过程权责明晰、规范操作。同时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报表中若发现费用较高的开支项目,要求预算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有效杜绝单位弄虚作假等行为,为三公经费上保险

严格支出管理。在严格公务接待方面,严明接待纪律,严禁超标准接待,涉及检查、指导、交流工作,一律安排在政府机关食堂就餐。在严控会议经费支出方面,坚持节俭办会,严格会议审批,严控会议规模、时间和人数,系统内部会议在机关会议室召开,城区参会人员一律实行走会,不安排食宿

加强监督检查。财政局联合纪委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回头一看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对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三公经费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的监管作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严格经费管理和规范的管理办法,2017上半年,我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和差旅费、会议费支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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