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财政局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全区政收支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索引号 | 640302010/2020-0018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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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今年以来,利通区财政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坚持“稳收入、优结构、保支出、防风险”,真抓实干,全力奋战,全面贯彻落实自区财政收支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奋力实现财政收支目标,为促进全区社会稳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切实管好用好防疫资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密集出台的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确保“应享尽享”。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筹措疫情防控资金,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持续跟踪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严格绩效管理,把钱花在“刀刃上”。
二是全力抓细抓实组织收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动态跟踪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加大税收清欠力度,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渠道,加大收入项目排查,强化征管手段,及时清激、查补,努力增加非税收入。有力有节推进积极财政政策,用好专项资金、政策性金融、政府债劵、政府采购等工具,补短板、强弱项,激发经济内生动力,确保财政收入尽快企稳回升。
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坚持“三保”优先理念,做好“有保有压”的文章,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去年压减的基础上,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和刚性支出。坚持以收定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安排没有资金来源的支出项目,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从严控制预算,除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自治区要求市县年度预算追加规模除疫情增支外,必须“只减不增”。严禁出台增支政策,除中央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政策外,各部门除疫情防控增加支出外,原则上一律不得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增支政策,需报自治区政府备案。
四是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肃财政工作纪律,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严控债务规模,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强化内控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库款管理,确保库款在警戒线以上水平运转,防止发生库款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