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督查检查

关于202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302001/2020-0026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掌握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7月下旬,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区安委办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各乡镇、12个行业监管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能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强化监管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星镇、上桥镇、胜利镇、郭家桥乡多次在党委会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调整安委会组成人员、制定出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方案,积极按照工作部署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分局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台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做好任务分工、挂图作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虽然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部分单位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利通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靠分管领导落实,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严不实,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12个乡镇中,金星镇安全生产工作由武装部长分管,金积镇未明确分管领导,板桥乡人员调整文件中仍有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广韬的字样,资料造假现象较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保障不力。公安分局综合协调机制建立不到位,目前由治安大队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将安全生产各项职责进行合理分工。

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存在对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文件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贯彻不深入的问题。各乡镇、各相关成员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会议精神未传达、无记录的问题。各乡镇安监站多数仅有1名工作人员且年龄偏大、身兼数职,个别乡镇由非在编在岗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古城镇安监站日常工作由社区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五里坡奶牛养殖基地自2018年以来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住建和交通局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不到位,部分施工工地无安全员。

三是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等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滞后现象。金积镇、古城镇、金银滩镇、马莲渠乡、扁担沟镇未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板桥乡、吴忠林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照搬区安委会文件;教育局管辖的汉渠学校、高闸中心学校、板桥中心学校等无消防水源,消防栓形同虚设;扁担沟中心学校、金银滩复兴学校住宿楼、教学楼窗户安装封闭式防护栏,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各单位均未按照《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时限报送相关档案资料和情况说明。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难以适应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主要表现在监管执法检查、执法文书填写、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东塔寺乡安全检查文书由村干部填写,从资料中反映出一天检查了41个企业,使用同一个文号,资料造假明显。金积镇检查文书内容雷同,有复印痕迹。金银滩镇、古城镇、马莲渠乡、吴忠林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整治、安全检查台账资料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增补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全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违法行为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一是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对照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查漏补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二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依法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和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强化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企业关停到位。教育局要针对学校消防水源、防护栏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专项整改方案,抓紧整改落实。 

三是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等工作,认真查漏补缺,及时分类归档。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及时上报。

四是进一步做好应急减灾工作。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汛期,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质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

以上被通报单位请于813日前将整改情况分别报送至区委督查室(区委办217室)、政府督查室(政府办206室),本次督查通报计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抄送区效能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