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2020第5期)
索引号 | 640302001/2020-0035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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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利通综合协调组 |
自2020年9月24日12:00至9月26日18:00,利通区共接到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批8件,现将第12批3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wz-xfd-0041 | 反映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一队有一木炭加工厂,夜间生产污染严重,浓烟刺鼻 | 利通区 | 大气 | 9月25日上午,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发现何某某违法建造的六孔土窑有两孔正在烧制木炭,浓烟较大,并有部分烧制好的木炭半成品及枯枝堆放在现场。调查组询问何某某得知,该木炭加工厂于2020年4月建成,7月投入使用,烧窑生产时间为每天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3时,至今都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 属实 | 一是由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联合金银滩镇监督何某某于9月25日下午将六孔土窑进行了拆除。二是由金银滩镇负责,对现场留存的木炭半成品和剩余枯枝等废弃材料,分类清运到指定的固体垃圾场填埋。三是由金银滩镇负责对何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签订承诺书此后不再非法进行木炭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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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z-xfd-0042 | 利通区御龙府4号楼一单元一楼(门房旁边)有一饺子馅加工店味道刺鼻,噪音扰民 | 利通区 | 噪音 |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发现,该店所在楼栋属商住混合楼,一层为营业房,二层以上为住宅,该店位于该楼1单元,投诉人位于2单元。饺子馅加工店和面机作业时间为每日8:00-16:00,天然气灶每周仅使用2-3次。和面机和天然气节能灶工作时,产生一定噪音,但该店主已在和面机下加装隔音板及软胶垫。其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于该店制作的白萝卜饺子馅味,调查组工作人员在室外未闻到刺鼻气味,但加工作坊内有明显气味。
| 部分属实 |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9月2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在投诉人家中对饺子馅加工店产生的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敏感点昼间噪声排放值为31dB,未超过昼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40dB。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和面机噪音对周围居民群众的影响,该店将和面机使用时间固定为每日9:00—12:00、15:00—18:00,避免在居民群众休息期间加工作业。二是针对白萝卜饺子馅产生的刺鼻气味,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责令该店立即采取措施,在加工饺子馅期间保持门窗紧闭,减缓气味扩散。同时,该商户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为避免加工店对周围群众产生影响,自2020年9月24日起,每周只使用两次节能灶,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经营场所搬离御龙府小区。此承诺事项已由利通区金星镇富平社区告知御龙府1号、4号楼所有住户。 | / |
3 | wz-xfd-0045 | 利通区新生小区四号楼和五号楼下水管道和雨水管道未分离,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利通区 | 废水 | 2020年6月,吴忠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与宁夏水投吴忠水务有限公司对早市巷、复兴巷、粮食局家属院小区巷道三处市政道路路面及供水、排水、供暖管网进行改造,目前改造工程已完工。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市政公司用800毫米和600毫米管道替换了原有供水、排水、供暖管道,并将新生小区四号楼、五号楼的排水直通联通到早市巷排水主管网,排水管道、雨水管道、自来水检查井均分离并未混同使用。由于供水管道主管铺设路径限制,在新生小区四号楼和五号楼门口东南方拐角设置了一处供水检查井,此检查井地势低洼,造成雨水灌入,导致检查井内存有一定量的积水,但并没有居民所反映的刺鼻气味。
| 不属实 | 一是由胜利镇负责,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将早市巷新生小区五号楼大门前的供水检查井内的积水进行了抽离,抽水时未闻到刺鼻气味。积水抽离后市政公司工作人员对供水检查井内管道和法兰进行了检查,也未发现滴水、漏水的情况。二是由市政公司对该处供水检查井井口抬升2-3厘米,彻底解决该处供水检查井地势低洼的现状,避免雨水倒灌。胜利镇及市政公司已就此次反映问题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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