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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胜利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302028/2024-0000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7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胜利镇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镇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各项任务分工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强化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全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纳入党委会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干部例会会前“学法半小时”,定期通过机关干部微信群转发推送相关典型学法案例,加强干部学法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党委会、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10次,组织镇居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3次,组织干部参加线上考法4次。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全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按照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全面学习解读指标体系等文件。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政府令第127号)、《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1号)、《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2322号)三个文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镇居干部例会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镇居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更加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镇五办三中心和各社区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对与各业务口相关的普法工作、政务公开、综合执法等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细化措施强化落实。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规范决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镇党委的重点工作、政府涉民生领域、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照程序决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积极推进党务、政务、财务信息公开,对党委重要决策和政府业务办理事项及流程、重要惠民决策、评议评审结果、资金发放、财务运行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全镇公岗录用、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临时性救助资金发放等各类文件、表格公示30余次。二是加强监督规范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区委要求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决策、依法行政。从严落实“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报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镇有20名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诉前调解”“警司联调”“三官一顾问+N研判联调制度。充分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指导社区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建议,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下社区开展“法律问诊日”60余场次,参与“三官一顾问+N”调案暨法治宣传讲座10次,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问题48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件,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和法律文书规范化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营造良好文明执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七大攻坚行动部署,开展“镇容整治、摊点管理、乱停乱放、私拉乱建、安全生产、油烟污染”等各类整治执法动,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140起、无秩序停车389起,拆除瑞锦名邸南门口私设闸抬杆等违建4处。清理整治“六乱”现象,累计清除辖区内沿街两侧、居民小区内条幅120条、宣传广告共268张;办结4件简易程序案件,共处罚款400元,下发2个限期拆除通知书,依规依法办结回复12345投诉件612件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及《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4次,有效规范执法人员关于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抓实八五普法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始终将常态化普法宣传作为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利用法治大讲堂、邻居节、端午节、主题党日及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小区、商户、家庭等,先后开展“美好人生、民法典相伴”、“平安建设、共同守护”、“绿色无毒、健康人生”、“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8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持续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152人。充分发挥网络智能优势,在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智能终端机、法律服务“三网平台”推荐展架,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法治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利通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于2023年8月10日对我镇“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中期督察,现场听取了工作汇报并查阅了档案资料,反馈我镇存在3个问题:一是“以案释法”档案不够齐全、部分档案资料报表有未盖章情况;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活动资料不全;三是组织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档案资料不全。督察结束后,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再细化、再完善,组织领导干部观看高院典型案例庭审2次,镇党委书记、镇长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活动2次,组织干部对所有档案资料逐一核查,对部分表格未盖章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按照要求于8月14日将整改结果及相关印证资料书面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我虽然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深度不够。法治宣传载体、方法不够宽泛,覆盖率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效能不高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以行政管理代替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时效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加强,教育培训力度还需继续加大。个别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一)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能力。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尤其是对常见的行政执法项目及程序进行重点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利通区乡镇权利清单(2023年版)》《利通区“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职责。持续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强化人员管理,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增强治建设工作合力。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按照镇党委班子成员和五办三中心工作职责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分工,逐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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