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40302009/2024-0001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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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司法局 |
2023年,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1.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规国法学习。制发《利通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构建“1+2+X”学法清单体系。利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领法治建设,带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工作安排,年内累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专题讲座10余场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2.协调化推进区委统一领导。发挥依法治区办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制发《利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利通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安排,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统筹推动利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
3.制度化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探索创新述法制度,首次将述法报告与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整合,形成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选取5个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进行专题述法,并邀请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吴忠市依法治市办同志到会提供指导,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督察制度,对利通区48个乡镇、部门进行法治建设工作全覆盖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反馈通知单,督察结束后下发督察通报,督促各单位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制发实施方案,形成监督合力。
4.专业化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并申报综合示范创建和2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区长对创建工作牵头负责,由依法治区办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创建工作进行专业化评估。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利通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解决基础性问题提供专项方案支撑。利通区综合执法局申报的“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 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成功入选自治区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全面依法履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效能持续提升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准放权赋能,优化全链条审批手续,修订印发《利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改审批为备案,动态调整《利通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至857项,推动公安、人社等10个部门办件、证照和好差评数据向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可不见面”事项比例达87.86%,网上可办事项率92.29%。在本级大厅设置“跨省通办”“区内通办”窗口,创新推广“兰花帮办”服务品牌,被自治区列为全区乡镇“一窗受理”改革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试点。
2.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探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推行行业综合许可证从新办向变更、延续、注销拓展,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6张。在全区率先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分类分型做好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新增市场主体7032户。持续深化干部包抓服务企业机制和企业困难问题清单销号台账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招工等方面困难问题。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类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营造深厚氛围。
3.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落实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要求,配套制定安全生产“一台账三清单”,修订完善“1+34”应急预案,建立“四级”包抓机制,辖区299家企业全部完成风险辨识管控。组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12支,新增储备应急物资18类1.3万件,应急管理本级财政投入资金3130万元。紧盯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40条、一般问题隐患3741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
(三)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决策基础不断夯实
1.健全制度体系,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程序环节,及时制发并公布决策目录,按时完成决策事项的归档立卷。梳理形成《2023年度利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并向社会公布,协调区属各部门、乡镇完成2023年度目录清单编制及公示工作。
2.严格审查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推动利通区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全部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核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对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全年修改4件,废止11件,保留11件,宣布失效3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8件。
3.健全使用机制,促进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最大化。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使用机制,全方位规范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将总顾问聘请模式变更为双顾问聘请模式,流程化推进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全年做到政府常务会议常列席、政府专题会勤参与,列会共计79次,审定协议106个,利通区政府诉讼案件数41件,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数7件,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情况16件,其他政府涉法事项数25项。
(四)强化规范执法,政府治理工作效能切实提高
1.着力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制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校外培训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3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专题学习,并组织在线测试确保学习成效,有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府官网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集中公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评查案卷81卷,倒逼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文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行政处罚案卷等,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全年共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68张。
2.着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稳妥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沉,指导各乡镇制定完善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规范执法的基石更加稳固。坚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探索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12个司法所所长均已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加强对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的人员保障。
3.着力探索审慎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制发《关于在全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积极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制度,2023年共有民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9个部门制定本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共计79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64项,从轻处罚事项1项,减轻处罚事项14项,在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包容免罚”事项案件为179件。
(五)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意见29件,政协提案111件。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超22场次,录制并公开发布“政策公开讲”11期。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投诉事项。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化解功效。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和部门沟通工作,召开利通区首次府院联席会议,推动行政争议难题高效解决。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宣传服务点,开展行政复议代收工作,实现行政复议代收点全域覆盖。积极打造行政复议宣传品牌,创新总结内“合纵”+外“连横”工作法。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专题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知晓复议、选择复议。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办结14件,受理、办结案件均同比增长367%,受理行政争议案件10件,办结10件,受理、办结案件均同比增长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践行法治为民,基层法律供给服务持续优化
1.立体推进全民普法活动。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1400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成2023年度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的修订和公示。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宪法法治文艺作品40余件,组织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文艺巡回演出20余场次,为法治乡村建设筑牢根基。编排展演“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和谐利通”法治专场文艺节目。
2.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年共受理指派及当事人申请各类援助案件947件,其中民事案件465件,刑事案482件,未成年案件275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27件;累计接待来访群众490人次,接待电话及视频咨询39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节省律师费用约761万元。
3.有序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塞上枫桥”品牌提升行动,深化“三官一顾问+N”访源诉源多元共治。创新打造“马国军调解工作室”“有事好商量”“六和调解工作法”等多个调解品牌,及“婚姻家庭说和543调解工作模式”“区域化联盟”“三联一创”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推动矛盾纠纷一体化联动调处,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37起,成功1588起,成功率为97%,涉案金额1643.16万元。东塔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存在差距。专家咨询论证作用发挥仍需进一步加强,起草单位公开征求群众的形式单一。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不高,面对行政复议案件时存在抵触和畏难情绪,对负责人出庭应诉重视程度不够,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参与庭审不深入。三是部分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式单一。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工作存在困难,未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度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利通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特色亮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合重点改革领域发掘法治政府建设单项创建品牌。围绕“一方案三清单”持续提供“四水四定”试点区建设法律供给,靠前谋划融合性法治政府建设品牌。综合性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水平,努力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二是深入实施执法质量提升。开展利通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三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以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快破解利通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升窗口便民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书写新时代法治利通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