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40302009/2024-00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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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司法局 |
2023年,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和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局党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等形式,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善学习、善思考、善积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常态化开展学习。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领法治建设,带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工作安排,年内累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专题讲座10余场次。
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依法治区办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梳理《利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安排,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印发《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暨“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抽调精干力量对利通区48个乡镇、部门进行法治建设工作全覆盖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反馈通知单,督察结束后下发督察通报,督促各单位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开展2023年度述法工作,首次将述法报告与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整合,形成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选取5个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进行专题述法,并邀请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吴忠市依法治市办同志到会指导,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工作效能
1.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并申报综合示范创建和2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区长对创建工作牵头负责,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利通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利通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解决基础性问题提供专项方案支撑。资料填报阶段共检索反馈问题200余条,发出问题整改清单3次,对反馈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已整改完成196条,督促落实4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利通区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对区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全年修改4件,废止11件,保留11件,宣布失效3件,不纳入8件。
3.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3年,在广泛征集事项和意见基础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梳理形成《2023年度利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协调区属各部门、乡镇完成2023年度目录清单编制及公示工作。
4.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中作用。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使用机制,全方位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聘请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宁夏天纪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会议79次,参与审定合同(协议)数 106个,代理利通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41件,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数 7 件,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16件,与其他政府涉法事项数25项。
5.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审议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倒逼执法案卷质量提升;邀请区内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次,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以学促战,提升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举办2023年度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及考试1次,参加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考试1次、组织12个司法所所长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证考试1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58人,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人员12人,截至2023年12月,利通区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有476人持有执法证,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人员保障。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府官网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投诉举报渠道进行集中公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突出精准执法、温度执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升化解功效。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和部门沟通工作,召开利通区府院联席会议,推动行政争议高效解决。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宣传服务点,开展行政复议代收工作,实现行政复议代收点全域覆盖。积极打造行政复议宣传品牌,创新总结内“合纵”+外“连横”工作法。印发《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方案》,12月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专题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知晓复议、选择复议。2023年以来,利通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办结14件,受理、办结案件均同比增长367%,受理行政争议案件10件,办结10件,受理、办结案件均同比增长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主渠道作用。登记行政应诉一审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持续筑牢基层治理法治基础。持续推动“塞上枫桥”品牌建设,结合“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创新提出“马国军调解工作室”“有事好商量”“六和调解工作法”等多个调解品牌,及婚姻家庭说和“543调解工作模式”“区域化联盟”“三联一创”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推动矛盾纠纷一体化联动调处。充分发挥12个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作用,加强与法庭、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联调联动,积极构建“调解+司法确认”的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推动警司联调“1+2+N”运行模式,及“三官一顾问+N”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577人次,化解信访矛盾纠纷4件,接受公安委托人民调解案件31件,接受法院诉前委托人民调解案件840件。
(四)坚持公共法律服务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
1.立体推进全民普法活动。印发《2023年吴忠市利通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完成2023年度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的修订和公示。印发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等宣传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宪法法治文艺作品40余件,组织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文艺巡回演出20余场次,为法治乡村建设筑牢根基。编排展演了“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和谐利通”法治专场文艺节目。
2.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针对老未残孕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维权通道”,推行“五分钟办结”、“只跑一次”、预约上门等便民服务措施,实行“点援”+“轮派”、刑事执业三年以上、民事一年以上等方式为受援人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完善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村(社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6个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可视电话与智能终端机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信息储备与更新,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创造便利条件。今年以来,利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指派及当事人申请各类援助案件987件,其中民事案件468件,刑事案519件,未成年案件287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累计接待来访群众472人次,接待电话及视频咨询390人次,为困难群众节省律师费用799.8万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0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能力仍需加强。司法局在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推进日常工作、部署任务时,仍存在力度不足、权威不够的问题。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还不强,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促进利通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没有足够认识,如:在开展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时,部门协同不足,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普法宣传教育针对性还不强,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工作的形式还不足,导致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知晓度不高、缺乏参与热情,一些干部法治实践较少,法治素养不高,影响了普法实效。三是调解队伍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有待提升。缺乏具有调解经验、法律素养较高的人才,对一些涉及专业性问题的疑难纠纷,推进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深化依法治区,统筹布局“法治利通”
一是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依法治区办持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干部理论学习周例会会前学法内容,纳入各类法治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实施《关于开展利通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利通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积极打造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做好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充分发挥专项督察“指挥棒”作用。三是深化政府法律事务。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打造具有利通特色的行政复议宣传品牌。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更加有力,持续推动行政复议从“裁判型”向“调解型”转变。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二)全面深化法治宣传,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坚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以“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全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形成调解力量有效合力
继续推动“塞上枫桥”品牌提升行动,协调法官、警官、检察官及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工作合力。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利通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持续推动“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进一步提升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逐步加强对各村(社区)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目标,为群众寻求法律咨询提供便利,使群众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逐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双提升”,进一步加强落实《宁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及补贴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加强对受援人经济核查力度,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严格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