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索引号 | 640302004/2025-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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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
今年以来,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核心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队伍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培训练兵常态化。建立了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坚持周五大讲堂学习、现场检查跟岗培训和重大案情会商、案例分析、案件评查等活动。2024年共组织参加区内外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7次,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二是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受理投诉举办案件登记管理、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归档及管理等16个工作制度和规定,规范了执法工作运行流程,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三是执法数据精细化。加强对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案件办结后及时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确保执法数据互联互通。2024年共办理案件16起,全部按时上传了案件信息。四是普法宣传日常化。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科技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宣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13次,制作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告知书、宣传册等8000余份,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农业综合执法效果显著。一是农资打假效果明显。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农资生产经营门店18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结案7起,罚没款共计0.7万元,没收假劣种子5500公斤、农药43瓶(袋),兽药217瓶(袋)。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抓不懈。以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的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1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三是打击私屠滥宰执法行动有力。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屠宰场、涝河桥、团庄、扁担沟、孙家滩等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和突击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动防、屠宰案件19起,办结8起,没收电葫芦、刀具、挂钩等作案工具300余件,肉品1100多公斤。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有效遏制了辖区私屠滥宰行为。
(三)坚持依法护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24年依法受理各类涉农领域矛盾纠纷46起,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协议21份,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执法车辆1台,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制服、执法记录仪、数据存储设备等,保障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408人,打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宽,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实际执法需求,执法人员长期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执法手段相对落后。在调查取证、检验检测等方面,部分执法手段还不够先进,信息化建设滞后,难以对一些复杂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和有效监管。
三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中,还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充实执法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同时,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二是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装备,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升执法工作效率。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共同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成效,提高公众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农业执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