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利通区村级互助社政府投入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9-0043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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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
《利通区村级互助社政府投入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区委、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村级互助社政府投入资金
整合使用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停止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8〕14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坚持“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的原则,即根据贫困状况、政策任务、脱贫成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切实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重点扶持以下几个方面:
1.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实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支持扶贫对象发展养殖业等富民产业。
2. 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完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及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
3. 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不断扩大信贷投放范围,发挥风险补偿金的撬动作用,支持扶贫小额信贷等。
4. 围绕“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解决移民就业问题,采取资产收益型方式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宁夏恒丰同利巾被有限公司良性发展,使更多移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
二、资金总量
自2019年1月1日起,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全部停止运行,收回村级互助社政府投入资金1895.1万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1. 扶贫产业发展项目(300万元)。为增加扁担沟镇同利村集体经济收入,按照贫困村脱贫标准和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统筹使用,选准选好产业项目,建立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长效机制,防范扶贫资金收益风险,提升贫困村服务能力。(由扁担沟镇牵头组织实施)
2. 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430万元)。为加快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计划在吴家沟、渔光湖、利同新村修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各1个;在利原村修建产业发展配套主干道1条;在海子井村修建村级主干道1条;在渔光湖村实施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次安排资金43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置换地方债资金。60万元由区扶贫办牵头实施吴家沟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项目,70万元由扁担沟镇牵头实施渔光湖村排水等项目),其余由财政予以保障,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由扶贫办牵头,扁担沟镇配合组织实施)
3. 断头路建设项目(200万元)。结合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方面关于道路建设还不够完善的问题,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实施“村村通工程”,完成扁担沟镇吴家沟、石家窑、南梁等村31条30905米断头路建设。(由区住建和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4. 小额信贷政府风险补偿金(415.1万元)。按照《宁夏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地监发〔2019〕145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扩大信贷投放范围。加大对建档立卡户扶贫小额信贷的支持,对有还款能力、产业稳定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贷款担保业务,充分发挥扶贫基金的担保撬动作用,补充小额信贷政府风险补偿金415.1万元。(由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5. 实施资产收益性项目(550万元)。围绕“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采取资产收益型方式支持宁夏恒丰同利巾被有限公司550万元,帮助扩规增效,按照6%的收益率每年返还收益,稳定带动更多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为我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由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 严格资金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各有关乡镇、部门要把贫困村互助资金以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财政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的监督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认真落实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制度,将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关键、用在实处。
2. 加快支出进度,提高使用效率。各有关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扶贫资金相关文件,坚持目标导向,提高资金安排使用的规模效应。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力度,及时拨付、支付项目资金,2019年11月30日前,资金支付率要达到95%以上,形成实质性支出,防止以拨代支,确保年末结余资金数额不超过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5%。
3. 开展绩效评价,加大问责力度。区委、政府将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对资金使用规范、效益高的乡镇(单位),在分配下一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予以倾斜。区扶贫办要按照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监督问责。区纪委监委对审计、专项资金检查出的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和职务犯罪举报线索,要及时查处,严格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