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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10/2021-0011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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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财政局 |
为进一步加强吴忠市利通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财政部官网最新发布的全国及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转发《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宁夏回族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开,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同时向利通区财政局投诉。
投诉电话:0953-2666592
附件:1.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3.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下载: 附件1: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et
吴忠市利通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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