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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政服务创新创业基地房租减免的公示

索引号 640302011/2020-000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12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依据《关于做好<吴忠市稳定和促进就业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吴创业就业领导小组办发[2020]2号)、《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稳定和促进就业措施>的通知》(吴政规发[2020]3号)精神,在疫情期间,对承租创业实体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减免租金总额的50%,每个园区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吴忠市家政服务创新创业基地为40家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共计金额8.4万元,最高可享受补贴4.2万元。

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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