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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521 |
文号 |
吴利政干发〔2022〕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07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鲁少辉调任利通区教育局副局长。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志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