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关于金晓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9-00130 | 文号 | 吴利政干发〔2019〕2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30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金晓萍为区民政局副局长;
肖飞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马丽华为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马婷婷为区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所长;
绽红花为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根据《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任命:
来建斌为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李鑫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来建斌、李鑫2名同志挂职时间自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