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索引号 | 640302007/2021-002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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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按照分局工作安排, 结合近期对各基层维权单位消费投诉举报工作督查考核,现将三季度消费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分局12315各维权单位,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积极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受理处理消费者诉求情况
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分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620件,其中咨询11件、投诉506件、举报103件办结消费者投诉、举报359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
表一:消费者投诉办理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单 位 | 胜利市场 监管所 | 上桥市场 监管所 | 古城市场 监管所 | 东塔市场 监管所 | 金星市场 监管所 | 金积市场 监管所 |
受理数 | 187 | 64 | 60 | 50 | 88 | 53 |
办结数 | 187 | 64 | 60 | 50 | 88 | 53 |
办结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调解成功率 | 85.42% | 86.35% | 87.25% | 89.36% | 88.52% | 82.65% |
表二:消费者投诉办理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单 位 | 金银滩市场监管所 | 高闸市场 监管所 | ||||
受理数 | 4 | 0 | ||||
办结数 | 4 | 0 | ||||
办结率 | 100% | 0 | ||||
调解成功率 | 100% | 0 |
二、存在问题
1、一些基层单位存在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登记台帐、消费者投诉争议调解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2、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存在怕麻烦的心理,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处理,出现不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行为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投诉受理规定时限上报处理结果,需要延期的案件,要及时向分局上报延时申请,以避免被上级部门督办情况的发生。
2、要做好新的全国12315平台操作运用工作,对投诉单办结反馈内容,要认真仔细的填写,做到及时、规范、严谨。
3、各单位在办理案件中要按照消费者投诉文书统一格式制作相关文书,特别是要制作消费者投诉争议调解书、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要有当事人本人的签字,以规避因工作人员处理消费投诉而引起的责任风险。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