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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
索引号 | 640302012/2018-87477 | 文号 | 吴利环委办发﹝2018﹞16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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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吴利环委办发﹝2018﹞16号
关于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
取缔的通知
金积镇人民政府:
近期,由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查人员对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巡查时,在金积镇西门村宁夏志诚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西侧发现一废渣堆存场,经督查人员现场查,该渣场为闫学所有,现场堆放大量废渣,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擅自违规堆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现请你镇按照“散乱污”环境污染整治要求,限期予以清理。
下一步,请你镇按照吴忠市、利通区有关要求强化督查,压实责任,强力整治,坚决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吴忠市利通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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