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下井核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9-00261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19〕62号 | 生成日期 | 2019-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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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吴忠林场: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宁夏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的通知》(宁水法资发〔2019〕16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和加强水资源管理,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区取用水管理,决定在利通区境内开展地下井核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登记范围与对象
1.核查登记范围:本次地下井核查登记范围为利通区辖区范围内,涉及4乡8镇(含金星镇、胜利镇)、吴忠林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核查登记对象:利通区境内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地下井。
二、核查登记内容与步骤
1.本次核查登记的内容:机井名称、取水权人名称、取水地点、经纬度、取水用途、井深等相关资料。
2.本次核查登记的步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吴忠林场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地下井进行核查登记,并于7月20日之前将附表发送至jieshuiban507@163.com。
3.工作联系人:利通区水务局节水办陈静静,联系电话:0953-6521620。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吴忠林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查登记,并按要求登记上报。
附件:地下井核查登记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