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改造暨杨马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15/2021-0007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12 |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
一、立项批复情况
2011年6月编制完成了《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改造及杨马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2011年10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1〕624号文件对《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及杨马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批复。
二、供水范围、对象及保证率
供水范围:本工程涉及利通区金银滩镇、郭家桥乡、东塔寺乡及古城镇4个乡镇的24个行政村和扁担沟五里坡生态移民区共193个自然村15682户66643人及四所小学。
供水对象:利通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供水保证率:统一采用 95%。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主要建设内容: 一期工程主要完成的内容及工程量为:干、支管道铺设安装52.662公里,分别为:φ355UPVC管16205米,φ315UPVC管1792米,φ280UPVC管6936米,φ200UPVC米5199米,φ160UPVC管3374米,φ140UPVC米806米,φ110UPVC米管3083米,φ90UPVC管636米,φ75UPVC管8106米,φ63UPVC管6525米;入巷管道铺设安装分别为:φ63UPVC管1150米,φ50UPVC管42032米;建设各类阀井523座,其中:建闸阀井、检查井71座,联户水表井452座;镇墩21座,管线标示桩774个;穿路26处,跨干沟工程2处,跨干渠工程6处,穿支、斗渠工程17处。
二期工程主要完成的内容及工程量为:完成水处理车间1座,水质化验室1座,300m3蓄水池2座,弃水池一座,汽水反冲洗泵房1座。安装净化水处理设备一套,配置水泵及电机3台套,安装完毕各类闸阀及配件等设备。
建设工期:一期工程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25日。二期工程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7月20日。
四、工程投资
工程批复总投资1852.93万元,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总投资1238.6万元,国家补助资金442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440万元,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153万元(含五里坡生态移民分摊水源工程资金30万元),受益群众自筹203.6万元。二期总投资614.33元,全部为国补资金。
五、工程招投标情况及参建单位
1、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1年12月31日,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宁夏日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工程一、三、四、六标段于2012年2月20日在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开标。中标企业为:吴忠市利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恒瑞商贸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泽丰塑料制品经销部,监理指定为宁夏铸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二、五标段于2012年2月24日在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开标,中标企业为: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山东锋士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5日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宁夏日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2013年3月15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号评标厅进行。中标企业为:吴忠市利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鑫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参建单位分别为:建设单位:吴忠市利通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设计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吴忠市利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一期为宁夏铸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二期为宁夏铸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宁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单位:吴忠市利民供水有限公司。
六、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
2013年7月26日,各参建单位对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改造暨杨马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期、二期的一标段的各分部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㈡单位工程验收
2015年11月5日,各参建单位对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改造暨杨马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018年1月26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改造暨杨马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4、县级验收
2018年3月8日,由利通区水务局主持,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利通区审计局、利通区财政局、利通区卫计局、利通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吴忠市利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组成验收委员会,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程》(SL176-2007)对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图纸,通过现场外观质量检查及内业资料审阅,对该工程进行了县级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吴忠市利通区东部水源改造暨杨马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体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3-6521630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11日